NMPA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3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官方网站消息,NMPA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6章41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方职责、明确检查工作制度化要求、优化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建立检查有关工作衔接机制、明确了不同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研究者应当监督所有研究人员依法依规执行试验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实施质量管理,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保障试验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检查类别为备案后检查、日常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不同类型检查可以结合进行。检查发现的缺陷可以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针对不同检查结果,《征求意见稿》提出取消备案、风险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并链接《药品管理法》规定。
根据2019年的新版《药品管理法》,我国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NMPA持续加强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全国已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300余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各类机构检查3000余次,200余家次机构或专业被取消备案,400余家次机构或专业被要求整改,备案机构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开。